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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

博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发展改革及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及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提出全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五)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落实我县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工作。

(六)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

(七)推进落实国家、省、市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

(八)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九)推动实施全县创新驱动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

(十)跟踪研判全县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四)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政策和年度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五)负责全县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配合开展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实施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