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机构
政府机构
政府部门
乡镇(街道)
政府机构
国税局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二)根据本县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根据本县经济税源和上级国税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完成税收任务;充分运用税收杠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促进经济发展。(四)负责本县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五)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复议、诉讼和赔偿工作。(六)负责本县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七)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八)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审计、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九)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管理下一级国税分局。(十)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及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十一)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十二)负责组织本系统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十三)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十四)贯彻执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十五)承办焦作市国家税务局和博爱县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