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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构
事管局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

博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县直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县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规划、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

(三)承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公务接待工作;负责综合性大型会议、县领导外出考察等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青天河景区公务来客的票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配备、更新、处置并按规定管理车辆购置资金;制定车辆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五)按规定负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负责县直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分配、调剂、修缮、出租、出借、产权纠纷调处工作,按规定承担有关房地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对房地产的处置提出初审意见;负责有关县直机关统建项目建设及资金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县直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七)负责县级机关大院环境建设、安全保卫和消防等管理工作。

(八)拟订县级领导干部服务及生活区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集中管理县直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招聘、委派、培训、考核等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