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机构
政府机构
政府部门
乡镇(街道)
政府机构
住房保障中心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
(一)负责全县房产业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产业的法律、法规、政策;拟定全县房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查处违反房产法律、法规的各种违法行为。(二)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房改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具体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公有住房出售和房改资金的监督使用工作。(三)负责全县房屋权属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商品房预销售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房产测量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全县房产产籍档案。(四)负责全县房产交易市场管理。管理房产买卖、租赁、抵押、交换、赠与等交易行为;参与城镇国有土 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制订;负责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五)编制县区旧城改造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规范房屋拆迁市场;监管拆迁安置建房资金;裁决拆迁纠纷。(六)负责全县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危险房屋的检查、鉴定;审批危险房屋加固方案和改变房屋结构的装饰装修方案。(七)负责全县物业行业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批、业务指导和年检工作;负责全县房屋维修基金的建立、归集及使用审批;负责指导住宅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及备案工作。(八)负责全县住宅建设。编制住宅建设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县经济适用住房审核、申报并指导实施;负责县城区廉租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工作。(九)负责直管公房的产权产籍和维修管理工作。(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