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二)对农业机械行使安全监理权;(三)组织行业教育、技术培训、职业技能教育等工作;(四)引进和推广符合我县农艺要求的新型农业机械;(五)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六)负责全县农机市场的管理,对全县农业机械制造修理和经营实行质量监督;(七)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和农田作业油料补贴的实施及其他有关惠农政策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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