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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

博爱县粮食局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相关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粮食流通体制、粮油储备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建议。

(二)拟订全县粮食流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中长期规划的建议。承担粮油监测预警、应急责任,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全县军粮供应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县级应急体系建设,完善粮食应急保障制度。负责全县粮食系统国家安全、信访工作。

(三)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国家和省、市粮食流通、粮食储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拟订全县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安全监测、质量合格和粮食质量信息发布,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负责全县粮油市场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四)承担县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储备粮油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计划,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油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研究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负责全县粮油收购资格审核和核查以及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监督执行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开展粮食流通对外合作与交流。

(六)拟订全县主食产业化及粮油深加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油加工行业指导和质量、标准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粮食产业化经营、多种经营、连锁经营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粮油商品生产经营中的假冒伪劣行为。

(七)拟订全县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粮油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县级投资项目。

(八)指导全县粮食系统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管县粮食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

(九)承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他事项按权限规定办理。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