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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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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政府机构
供销社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和实施全县农村商品流通的政策和规定。 2、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 3、按照政府授权,负责对主导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经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管理棉花、化肥、农药等主要物资的储备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搞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引导和组织农民进入市场、活跃城乡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经济发展。 5、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全县供销社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关系。 6、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的权利。 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