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机构
政府机构
政府部门
乡镇(街道)
政府机构
河务局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
一、水行政管理方面:负责《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管理范围内的水行政执法、水政监察,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行为,负责调处水事纠纷;执行水量统一调度指令,实施水量统一调度和监督管理;负责编制管理范围内防御沁河洪水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管理范围内沁河滩区的安全建设;负责管理范围内的防汛抗旱指挥部沁河防汛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二、水利工程管理方面:负责管理范围内的沁河河道、堤防、控导、非供水水闸等水利工程的管理、运行、调度和保护,保证水利工程安全和发挥效益;协助做好管理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负责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监督;负责落实水利工程管理标准;负责水利工程的运行和观测;负责汛期巡堤查险的组织、指导、监督工作和水尺观测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河务部门上报汛情,负责险情抢护工作的组织;负责水利工程的资产管理;负责签订维修养护合同及监督检查维修养护合同的执行情况;负责管理范围内的沁河治理开发和管理的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