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职能转变
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爱国卫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
(三)拟订全县爱国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四)指导、监督全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五)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县城、卫生乡镇(街道)、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质量。
(六)负责全县农村卫生改厕和环境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
(七)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普及卫生科普知识,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
(八)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开展城乡整洁行动。
(九)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十)协同有关部门制定重大疫情、中毒事故等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
(十一)检查和进行卫生效果评价。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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