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人民政府关于贾春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5-09-23 来源:县人社局

博政任字〔20254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博爱县委关于贾春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博文〔202583号)精神,县人民政府批准:

贾春雷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王利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红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鸿昌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张凯同志任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原任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招商服务局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张若、霍慧敏同志任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原任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屈巍巍同志任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原任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张超同志任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商投资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原任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秦小焕同志任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商投资局副局长,原任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信息经济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张耀武同志任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长,原任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刘小生同志任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企业服务局副局长,原任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陈爱民同志任县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石红峰同志任县节能和能源服务中心(县价格认证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职务;

姬超凡同志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原任县特色商业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林琴同志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县体育馆)副主任(副馆长)职务;

王春芳同志任县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县体育馆)副主任(副馆长),免去其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职务;

武海博同志任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县林业科学研究所)主任(所长)(试用期一年);

赵大林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申小峰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许爱国同志任县应急救援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程明慧同志任县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主任,原任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王宁同志任县民兵训练基地(县民兵武器装备仓库)主任;

免去孙天石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沈朝阳同志的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县林业科学研究所)主任(所长)职务;

免去李新民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国才同志的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王晓利同志的青天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云同志原任县特色商业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202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