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博爱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十二届市委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4日至4月25日,市委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组对博爱县殡葬领域进行了巡察。2025年6月13日博爱县民政局党组收到巡察反馈意见。通过集中整改,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博爱县民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政治能力、压实政治责任的重要抓手,坚决扛起主体责任,锚定问题不放松、狠抓落实求实效,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一是强化责任传导,构建层级化落实体系。将整改任务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党组书记带头抓、班子成员分工抓、责任部门具体抓”的三级联动机制,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清单化”问题台账。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拆解细化,明确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确保每个问题都有人管、有着落。三是注重长效治理,完善常态化监督机制。把 “当下改” 与 “长久立” 结合起来,在整改问题的同时,梳理制度漏洞、优化工作流程,通过定期督查、“回头看” 等方式,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出台修订了《火化柴油管理制度》《殡仪馆火化证保管制度》《殡仪馆财务制度》等,进一步规范了日常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博爱县民政局党组聚焦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对照,逐一拆解细化,明确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确保每个问题都有人管、有着落。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大方面25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应在集中整改期内完成的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殡葬改革政策不到位
【第1个问题】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有差距。博爱县对殡葬事业重视不够,对省、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不深入,结合实际推动落实存在差距,殡葬改革工作推进缓慢,未达到预期目标。至今未按规定编制公益性安葬设施专项规划,未实际建设县级公益性公墓。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撤销《博爱县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领导小组》机构,但相关职责保留在民政局。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适时召开调度会,或重点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殡葬改革工作,推动殡葬事业有序健康发展,确保上级精神得到有效执行。二是编制博爱县殡葬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同时,县民政局、柏山镇结合县自然资源局已将柏山公墓(博爱县万福人文纪念园)纳入博爱县柏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是博爱县十二届市委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多次研究,拟将柏山公墓(博爱县万福人文纪念园)明确为博爱县城市公益性公墓,按照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经营和管理。
【第2个问题】落实殡改政策不力。一是超标准批复公益性公墓。二是公益性公墓建设弄虚作假。三是公墓建设管理问题突出。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博爱县民政局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公墓建设指南〉的通知》(豫民文〔2021〕131号),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情况进行重新核查,撤销博爱县民政局《关于许良镇、月山镇等7个乡镇公益性公墓投入使用的批复》(博民〔2021〕51号)文件。二是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县林业中心等部门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对公益性公墓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按县自然资源、县林业中心等部门要求整改到位。三是县民政局制定下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四是县纪委监委已对县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做出处理。
【第3个问题】殡葬执法工作长期未开展。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邀请司法局专业人员对县民政局全体人员开展执法及业务培训。二是县民政局已会同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殡葬祭祀用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并宣讲相关法律法规。三是博爱县民政局联合县发改委、公安局等单位出台了《博爱县殡葬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和综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规范殡葬用品市场各类经营活动。
【第4个问题】殡葬市场监管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博爱县民政局已在清明节、中元节等重大节日,加强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规范经营的殡葬市场整治氛围。二是已组织乡镇(街道)开展辖区内殡葬市场调查、摸底店铺底数。三是县民政局已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违规殡葬用品经营主体进行了监督管理和查处,有效规范了殡葬市场秩序。
【第5个问题】违规销售家族墓、豪华墓、活人墓。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已下达关于停止博爱县万福人文违规行为的通知,明确要求其立即停止销售行为。二是已对天安陵园、万福人文纪念园的建设、销售情况开展全面实地核查,督促其严格按照殡葬管理相关规定开展建设和销售活动。三是对于已销售使用的墓穴,已建立台账并持续跟踪,将按照省市下一步出台的相关政策,积极、稳妥推进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
【第6个问题】经营性公墓监管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博爱县民政局加大对经营性公墓的维修基金缴存的监督力度,确保按时足额缴存维修基金。
【第7个问题】工会问题较多。
整改结果:已完成。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规划财务股人员加强教育培训,规范财务处理流程。博爱县民政局已按照工会换届程序,完成工会换届工作。
(二)殡仪馆运营管理问题突出
【第8个问题】博爱县殡仪馆证照不齐。
整改结果:已完成。博爱县殡仪馆2002年建成,因历史原因未取得规划和用地手续,后期划入青天河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目前青天河风景名胜区调整方案已将其调出,调整方案已上报国家林草局待批复。按照省、市专班要求,待调整方案批复后,县民政局及时推进相关手续办理。
【第9个问题】超标准宣传公示殡葬服务收费价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博爱县民政局结合发改委已召开规范整合县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听证会,制定了《博爱县殡仪馆基本服务及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二是县发改委联合县民政局出台了《关于规范核定博爱县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对殡仪馆各项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了明确规范;三是县殡仪馆已及时制定公示展板,对经核定的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信息进行了全面公示,确保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公开透明。
【第10个问题】火化用油管理有漏洞。
整改结果:已完成。博爱县殡仪馆已规范采购流程。制定了《火化用油采购管理制度》,建立双人验收制度,实现长效管理,有效解决了火化用油管理问题。
【第11个问题】火化证明开具不严谨。
整改结果:已完成。严格规范火化证明的开具流程,制定了《火化证明保管制度》,发现不符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信息准确一致。
【第12个问题】销售殡葬用品价格虚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博爱县殡仪馆严格价格管控,全面核查殡葬用品进价与售价,重新核定价格并及时公示。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查价格虚高问题,对前期违规销售行为依规追责。同时,开通监督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殡葬用品销售价格合规透明。三是建立殡葬用品价格动态监管机制,定期开展价格巡查,实时监控售价与标价的一致性,保障殡葬用品价格合理稳定。
【第13个问题】存在乱收费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博爱县殡仪馆对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杜绝乱收费行为。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核定博爱县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博发改规〔2025〕1号文件)执行收费,逐一对照落实,确保收费项目完全符合文件要求。
【第14个问题】政府采购项目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严格按照招投标要求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做好第三方招标控制价(预算价)编制和评审,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采购程序规范、公正。
(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合力未形成
【第15个问题】环保部门履职作为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生态环境部门对博爱县殡仪馆未办理排污许可证问题依法立案调查,出具《焦作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并形成《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依规完成案件办理流程。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民政等部门研究制订完善殡仪馆相关手续的责任清单和推进时间表。
【第16个问题】发改委未制定政府指导价。
整改结果:已完成。县发改委已研究相关政策,结合《河南省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八条措施》(豫民文字〔2024〕192号),向民政局下发《关于乡镇公益性收费标准的建议函》,对乡镇公益性公墓实行免费,解决乡镇公益性公墓投入使用后缺少收费标准的问题。
【第17个问题】自然资源局对殡葬机构违规占地情况未查处。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县自然资源局牵头,民政部门及相关乡镇配合,已对许良镇、月山镇、磨头镇、孝敬镇、金城乡、寨豁乡等乡镇公益性公墓以及县殡仪馆、万福人文纪念园的违规占地问题进行全面核实,形成统一的问题台账。二是许良镇、月山镇、磨头镇、孝敬镇、寨豁乡、金城乡公益性公墓经研判后拆除恢复整改。三是对县殡仪馆、万福人文纪念园相关违规占地问题开展深入调查处理,对柏山镇人民政府非法批地建设万福人文纪念园进行立案,青天河风景名胜区调整方案将县殡仪馆调出风景名胜区,下一步将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完善用地规划手续,确保殡葬机构用地合法合规。
【第18个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责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各乡镇(街道)对殡葬用品商户加强殡葬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张贴宣传单、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提升商户依法经营意识,规范殡葬用品经营行为。二是县市场监管局会同民政局联合对超经营范围的店铺以及无证经营的万福人文纪念园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责令整改并规范经营,有效整治了殡葬市场违规经营乱象。三是建立殡葬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和综合监管工作机制,确保殡葬市场长期规范有序。
【第19个问题】卫健委指导监督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完善医疗机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管理制度及流程》,确保死亡证明开具合法合规。二是邀请焦作市疾控中心等专家对医师进行死亡证明填写相关培训,提升工作专业性和准确性。三是督促县医院及县内可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医疗机构建立《遗体交接登记表》《死亡病人报备登记》,明确记录遗体交接时间、人员、去向等信息,实现遗体管理可追溯。四是建立医疗机构与殡仪馆信息沟通机制,因习俗等原因,家属要求自行运走遗体的,及时与殡仪馆联系妥善处理。五是已制定详细的死胎、死婴处理流程,出台《博爱县死胎、死婴管理制度》,规范死胎、死婴的处置环节,保障处置工作合规有序。
(四)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时有发生
【第20个问题】违规插手乡镇公墓建设工程。
整改结果:已完成。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办法,明确民政局与乡镇在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中的职责。县纪委监委对县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做出处理。
【第21个问题】违规发放补助。
整改结果:已完成。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等,加强对财务工作的全流程管理,从制度层面避免违规发放补助、津贴等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财务操作合规合法。
【第22个问题】项目报账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对该项目报账手续进行全面核查,确保账目清晰,手续完备。二是组织财务、项目管理岗位人员开展财税政策与项目结算专题培训,提升业务人员工作能力。三是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优化合同、结算评审报告与票据审核流程,加强审核环节责任落实,强化内部监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对党忠诚的政治自觉、自我革命的担当精神、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重新检视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压实整改事项具体责任,形成巡察反馈问题统筹推进、督导考评、结果运用全过程责任落实链条,防止整改责任弱化、整改工作虚化。
(二)坚持分类精准施策,推动见底见效
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要真正把十二届市委殡葬领域专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改到位、见实效、管长远,必须始终坚持整改工作责任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紧盯不放,坚决打好持久战,确保所有整改任务见底见效。
(三)持续强化督导问责,深化标本兼治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巡察反馈问题开展有针对性地监督检查,评估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容易反弹的问题,要严格督导检查,紧盯不放、久久为功;对后续整改事项落实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确保整个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效果。
(四)持续注重建章立制,强化成果运用
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有针对性地消除制度盲区、堵住管理漏洞。把抓好巡察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结合,综合运用巡察成果,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加强调查研究,推动完善制度,解决殡葬领域深层次问题,推动全县殡葬领域系统性整治和根本性变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11月20日至12月21日。
联系方式:电话 民政局办公室0391-8683671;电子邮箱baxmz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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