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成功救治受伤红隼
“喂,您好,是林业中心吗?我在村边散步时发现了一只像鹰的鸟,好像受伤了,请你们快点来救助。”2月25日中午10时,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接到柏山镇李洼村村民李某的求助电话。
接到求助后,林业中心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在现场经初步鉴定,确认该鸟类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隼。仔细检查发现这只红隼精神状态偏弱,右侧翅膀有轻微挫伤,暂不具备飞行与野外生存能力。为避免二次伤害,工作人员轻缓将其安置于专用救护箱,第一时间运回野生动物救助站开展专业救治。救护人员对伤处进行清创、消毒与包扎,提供适宜食物与饮水,密切监测体征与恢复情况,目前,该红隼生命体征平稳,正在接受康复护理。待伤势痊愈、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工作人员将择期将其放归自然。
红隼是小型猛禽,擅长捕食鼠类、昆虫等,对控制有害生物、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作用,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野生动物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近年来,随着博爱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以及在林业中心不断加强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教育的影响下,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对保护野生动物的认识不断提高,野生动物救助案例不断增多,多次联手救助受伤或迷路的野生动物,帮助它们重返自然。
县林业中心提醒广大居民:如遇到受伤、受困或迷途的野生动物,请勿擅自捕捉、饲养或处置,应及时联系林业、公安等部门,由专业人员开展救护,做到不猎捕、不伤害、不私自饲养野生鸟类,让爱心与责任同行,用守护温暖生灵,用行动呵护自然,共同筑牢博爱生态安全屏障,让每一个弱小生命都能被温柔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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