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示监督电话的公告
时间:2026-03-02
来源:乡村振兴事务中心
为进一步畅通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社会监督渠道,规范监督受理工作,由于省农业农村厅监督电话变更,现将调整后的监督电话公告如下 :
国家12317
省级 0371-65918626
市级 0391-5351321
县级 0391-8681017
2026年2月28日
豫公网安备 41082202410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