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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开展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专项巡查

时间:2026-03-18 来源: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医疗服务价格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患者合法权益,近日,县医疗保障局对县域内医疗机构落实《焦作市医疗保障局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眼科类和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焦医保〔2026〕7号)情况开展了专项巡查。

此次巡查重点聚焦文件规范整合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情况。针对以往部分医疗机构存在的如“医疗美容心理诊断及辅导”、“美容治疗费(光/激光)”等项目收费名称不规范、标准不统一、内涵不一致等问题,市局文件明确取消了“普通视力检查”等425个原有价格项目,规范整合了“视力检查费(普通)”等226个眼科类项目。其中,对“视力检查费(普通)”等119个项目制定了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对“泪腺脱垂复位费”等107个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并按规定向医保部门备案。该政策自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巡查结果显示,我县各相关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此次价格调整工作,均按期完成了信息系统更新和价格公示等准备工作,确保了新政按时平稳实施。调整后的收费系统已同步清退或屏蔽了被取消的项目编码,确保了政策执行的刚性。各医疗机构普遍反映,此次价格项目的规范整合,进一步明确了服务内涵和收费标准,有助于促进医疗机构规范管理、健康发展,净化医疗服务市场环境,同时也为患者提供了更加清晰透明的就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