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博爱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办公室,河南省博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为做好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水〔2025〕97号)以及《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4〕28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博爱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办公室,河南省博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确保6月15日前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户手中。
附件:博爱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博爱县农业农村局 博爱县财政局
2026年4月15日
附 件
博爱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资金兑付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目标,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优化完善惠农补贴管理长效机制,提高惠农补贴管理规范化水平、提升惠农补贴政策效能,鼓励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稳步提升耕地质量。
二、方案内容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河南省博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
(二)补贴资金的分配。今年,上级下达给我县的资金为1949万元,2025年耕地地力补贴结余资金0.634243万元,2026年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共计1,949.634243万元。将根据全县汇总的经各乡镇(街道)和河南省博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核实的补贴面积,平均分配。
(三)补贴资金的管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全县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结转结余资金按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四)补贴面积的界定。补贴面积以县人民政府确认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的村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得再给予补贴,对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予发放补贴。经确权的河南省博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耕地,根据公司职工与公司签订的承包、租赁等合同(协议)参照上述排除法调整后的面积兑付补贴资金。
(五)补贴面积的核实。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明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以下简称《清册》)格式,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社保卡号等。村委会填制《清册》,并对补贴对象、面积、金额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鼓励通过公示栏、喇叭广播、网站、短信、微信等渠道公开公示的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村级组织应建立公示台账,便于日常管理及留档备查。县农业农村局对公示台账进行抽查复核。
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将《清册》报乡镇政府。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办公室负责对《清册》相关事项以及公示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乡镇政府负责人对《清册》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办公室报送的《清册》内容汇总确认,组织编印全县《清册》,送县财政局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
河南省博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照《清册》内容做好补贴对象、面积、金额等事项的核实、公示等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河南省博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对河南省博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报送的《清册》内容汇总确认后,送县财政局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
(六)补贴资金的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行“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集中发放到补贴对象社保卡银行账户。代发金融机构从“一卡通”系统中获取补贴对象姓名、金额、银行账号等发放基础数据,进行打卡发放并及时反馈发放结果。发放失败的补贴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核实修正发放基础数据,通知代发金融机构获取数据后再次打卡发放;若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打卡发放的,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商财政局后,通知代发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原渠道退回。相关开户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按规定加强用于领取补贴的账户实名制管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督规定的前提下,代发金融机构要向补贴对象提供便捷的查询、取款途径,鼓励提供免费、及时、逐项的信息告知和跨行代发等优质服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原则上应于6月15日前发放完毕。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5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办公室和河南省博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核实无误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汇总表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二)5月26日前。县农业农村局计算全县补贴标准。
(三)5月27日—6月9日。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办公室和河南省博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核实补贴人员信息,更正错误数据,录入一卡通系统。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无误后与一体化系统挂接并提交财政局审核。
(四)6月10日—15日。县财政局审核无误后,通过一体化系统发放。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发放耕地地力补贴是促进粮食生产、助力农民群众减负增收的重要惠农措施。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补贴发放工作有序进行。补贴发放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各负自责,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编制补贴实施方案,组织指导补贴面积核实、补贴信息公示等,汇总补贴《清册》,并做好补贴信息的归集、整理、存档。县财政局根据补贴《清册》负责拨付补贴资金,督促代发金融机构及时发放补贴并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实施方案等。代发金融机构要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按照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要求,完成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后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反馈发放情况,协助核实修订数据并予以补发,进一步提高补贴首发成功率,提高发放效率。
(三)加强政策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涉及千家万户,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办公室要加强补贴政策解读,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可通过宣传报道、公开公示、发放明白纸等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让农民群众广泛知晓,为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加强部门联动。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与纪检监察、审计、信访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紧盯补贴资金发放关键环节,结合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及巡视、审计、信访等相关部门提供的问题线索,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补贴资金管理,严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雁过拔毛,对在群众申领拨付过程中敷衍应付、拖尾扯皮、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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