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博爱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博爱县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时间:2026-05-27
来源:林业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规定,县自然资源局结合实际,起草了《博爱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博爱县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
征集时间:2026年5月27日-2026年6月26日,征集开始30日后自动结束征求意见。
征集方式:
1.将书面意见寄或送至博爱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森林资源股(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2.将反馈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hnsbaxlyj@163.com。
联系地址:博爱县灵泉街4号
邮政编码:454450
联系电话:0391-8660176
感谢关心和支持!
附件:《关于划定博爱县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2026年5月27日
豫公网安备 41082202410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