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人民政府关于鹿德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博爱县委关于鹿德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博文〔2026〕91号)精神,县人民政府批准:
鹿德过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二军同志任县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建设中心主任、县项目推进中心主任,免去其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县电子商务发展服务中心、县邮政业安全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朱会利同志任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县电子商务发展服务中心、县邮政业安全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刘兵同志原任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史小新同志原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刘小秋同志任县公安局监察大队教导员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2026年6月29日
豫公网安备 41082202410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