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民政系统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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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该方案是博爱县民政局为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监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统一部署,以及县纪委、市民政局的具体工作要求而制定。当前养老服务领域存在管理不规范、责任落实不到位、侵害老年人权益等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为解决这些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特开展此次专项整治。
二、核心意义
(一)回应群众关切,保障老年权益:聚焦涉老资金发放、养老机构监管、权益保护等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高龄津贴发放不及时、机构服务质量差、欺老虐老、养老诈骗等侵害老年人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二)整治不正之风,严查腐败问题:重点查处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养老服务资金管理、项目审批、日常监管中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净化行业风气。
(三)提升服务质量,筑牢安全底线:通过整治养老机构运营秩序、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照护质量等问题,消除风险隐患,推动养老服务更规范、更安全、更优质。
(四)建章立制,促进长效治理:针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共性问题,堵塞制度漏洞,完善监管机制,推动养老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五)增强群众获得感:最终目标是让老年人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感受到专项整治带来的实效。
三、关键要点
(一)时间范围: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
(二)整治内容:四大专项——养老服务资金项目管理、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养老服务机构质量监管、打击整治养老服务机构诈骗行为(含非法集资、虚假宣传保健品等)。
(三)突出特点:每个专项整治都同步严查民政部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体现了“业务监管”与“作风整治”紧密结合。
(四)工作方法:坚持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建章立制、总结评估四阶段贯穿始终,强调群众参与和监督,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建立多项工作机制(如排查、调度、交办、约谈督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