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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8月28日
标  题 博爱县人民政府关于更新调整博爱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发文字号 博政规〔2025〕1号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8日
时 效 性 有效

博爱县人民政府关于更新调整博爱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时间:2025-08-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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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2023〕10号)等相关规定,我县完成了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新一轮更新调整工作,相关成果已通过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评审验收。现将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予以公布实施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通知实施时《博爱县人民政府关于更新博爱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博政文〔2019〕14号)同时废止,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博爱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2.博爱县各建制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2025年828日        

 

 

附件1

 

博爱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m2


V

商服用地

(不含商务金融)

1380

1100

820

700

600

商务金融用地

990

810

640

560

500

住宅用地

1300

1000

760

600

520

工矿仓储用地

350

300

280

260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420

360

310

280

——

交通运输用地

400

350

310

275

——


附件2

博爱县各建制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m2

级别

用途

月山镇

许良镇

磨头镇

柏山镇

孝敬镇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商服用地

570

450

520

370

510

370

500

360

495

355

住宅用地

520

420

460

350

460

350

430

330

425

325

工矿仓

储用地

250

235

245

230

245

230

250

235

245

230

公共管理

与公共服

务用地

260

240

255

235

255

235

255

235

255

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