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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实施意见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10-10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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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政〔2023〕 17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比持续缩小,但收入增速明显放缓。为精准有效做好农民增收工作,实现“十四五”期间我县农民收入保持全市较高水平目标,制定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发展乡村产业,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

(一)稳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5年,全县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0万亩以上。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大力发展节水、节肥、节药、节地农业,大力推广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等技术,培肥耕地基础地力,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力争达到43%,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发展优质专用小麦,形成专种、专收、专储、专用和经营规模化、产加销一体化的产业格局,加强优质专用小麦新品种繁育和栽培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利用,到2025年,全县优质专用小麦种植面积达到3万亩。发展优质玉米,大力推广耐密植、抗倒伏、抗病虫、适于机械化作业的玉米新品种。(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二)发展优质高效特色农业。突出区域特色和优势品种,大力发展优质蔬菜、优质两牛、优质林果,加快发展“四大怀药”、“怀姜”,推动全县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到2025年,全县肉牛饲养量达到1.2万头,奶牛饲养量达到2500头;优质林果、优质蔬菜、“四大怀药”、“怀姜”种植面积分别稳定在2万亩、20万亩、3000亩、3000亩。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和“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强化“清化姜”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品牌优势,着力培育“伊赛”牛肉、“孝敬”蔬菜、“豫竹”方便面本土品牌,到2025年,全县认证农产品数量达到4个以上,继续保持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积极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要重点培育2个特色主导产业,加快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建设,到2025年,培育出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创建2个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创建1个以上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林业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三)促进加工业提质增效。支持在蔬菜、水果等作物主产区,加快建设产地清洗、分拣、烘干、包装、冷藏保鲜设施,减少降低产后损失,到2025年,果蔬等农产品产后损失率降低到10%以下。做优面制品、做强肉类制品、做大乳制品,振兴奶业,实施冷链食品、休闲食品、特色功能食品、数字赋能、 品牌设计等升级行动,到2025年,全县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达30亿元,全县粮食加工能力达8万吨,粮油加工转化率达到90%,把我县建设成为全国规模较大的工业化方便面生产基地。(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各乡镇(街道))

(四)培育现代农业新业态。加快发展乡村旅游,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培育一批乡村旅游观光示范园区,加快形成林果、蔬菜采摘以及红色资源等休闲农业区域发展格局,到2025年,全县打造3个生态旅游示范乡(镇)、10个乡村旅游特色村和一批乡村康养村旅游示范村。发展农村电商,依托“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培育县域冷链、快递、电商物流示范园区,积极争创数字乡村示范县。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推进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邮政快递公司、农业服务公司生产服务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各乡镇(街道))

(五)提升科技和装备支撑水平。大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的粮食种子产业,提升品种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县良种产业发展;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鼓励联丰与大华种子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大型种子企业联合协作,建立研发中心、种业科技园等,实现农科教结合,打造全国种业科技“硅谷”,加快优质高产新品种繁育和示范推广,到2025年,创制突破性新种质2份以上,培育新品种(配套系)2个以上,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推动农机装备创新应用,推进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花生等大宗经济作物和怀药生产机械化,加快果菜、畜牧、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加工等设施装备发展,培育专业化、综合性的农机服务组织,探索全程托管、“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互联网+农机作业”等农机服务新模式,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以上,主要粮食作物(小麦、玉米)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稳定在98.5%以上。加快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加强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的应用,积极创建省级数字乡村示范县,依托“一村九园”项目,整合资源建设一批数字农业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各乡镇(街道))

二、促进就业创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六)加快乡村人才培养。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多途径开展乡村人才培养,每年完成农业农村从业人员和转移就业劳动力技能培训任务2000人次以上;推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技能培训评价工作;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大力培养现代农民、农业生产经营者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行“参训农民+专家教授+课堂培训+基地实训+创业指导+政策扶持+跟踪服务”集成培育模式,到2025年,培养高素质农民900人以上,全县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不少于6000人。推进农村实用人才培育,重点聚焦新职业新工种和紧缺岗位,培养家政、养老、护理等生活性服务业和手工制作等特色产业人才。加强乡村公共服务人才、治理人才、“法律明白人”培养,逐步提高就业能力。强化政策支持,按照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吸纳持证农业技能人才就业的农业产业园区、农业企业等给予相应补贴。(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七)加快市场主体培育。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工作。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省、市、县级示范服务组织三级联创工作。支持供销社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坚持扶大扶优的原则,围绕蔬菜、小麦、玉米、畜禽、“四大怀药”、“怀姜”等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建立国家、省、市级培育清单,促进龙头企业规模快速壮大。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到2025年,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30家,其中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6家,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50家,县级以上家庭农场发展到50家,县级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发展到15家以上,供销社系统建设标准化一站式为农服务中心1个以上。(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各乡镇(街道))

(八)促进农村劳动力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推动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拓宽就业创业渠道,引导农民工到新产业、新业态就业创业。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以脱贫农民和农村低收入群体为重点,实施一批能够广泛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基础设施项目,增加就业容量。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劳务报酬不低于该项目中央及省安排资金的15%。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在村集体经济基础较好的地方,探索开发道路养护、垃圾污水处理、高标准农田管护等岗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力、半劳力等就业。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对外经营,承担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吸纳农民就业。(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九)强化农民就业服务。加强农村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载体建设,择优推荐一批功能完善、环境良好的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为人才提供更好的实习实训平台。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开展“春风行动”,为农民工和用人单位搭建就业服务供需平台。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推行就业服务实名制,实行动态管理,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广泛收集并及时发布企业用工需求,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积极开展劳务输出,扩大劳务合作,打造知名劳务品牌、“怀川农工”品牌。扩大劳动力市场的包容性,支持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灵活就业。(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街道))

(十)吸引人才返乡干事创业。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的返乡创业园区,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条件,做好返乡创业孵化,强化创业指导,为创业人员提供开业指导、项目策划、政策咨询、信贷融资等服务。完善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加入和利用机制,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引导工商资本投资乡村事业,带动人才回流乡村。(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融工作局,各乡镇(街道))

三、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十一)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促进土地经营权以出租、入股或其他方式流转,增加土地租金和分红收益。总结我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经验,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提高农村集体土地收益。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探索建立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促进农村产权有序流转。(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十二)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采取多种形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积极开展未发包土地、四荒地、闲置房屋建筑物、经营性资产出租等流转交易,推动农村资源资产资金各类要素进入市场。通过发展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物业经济、投资入股社会企业、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等方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开展“强强联合”与“帮贫扶弱”行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进行资源联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进行股份合作,利用党建引领、产业带动等机制发挥各自比较优势,抱团发展,激活集体经济组织、服务组织和农户活力及其发展积极性。用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与银行有效衔接实现集体资产抵押融资等。加大财政支持和政策激励,吸引一大批乡贤和社会人士返乡创业,激活农村生产要素。到2025年,年经营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90%,10万元以上的达到50%,50万元以上的达到10%。(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十三)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以市场为纽带进行联结,开展订单收购,指导农户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施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以服务为纽带进行联结,为农户提供统一标准化服务;以股份为纽带进行联结,支持农户入股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采取入股保底分红和盈余返还等方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增值收益。以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产业强镇等建设为载体平台,完善农户“绑定”合作社、合作社“绑定”龙头企业的“双绑”机制,实现“龙头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农户”抱团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上档升级,带动更多农户增收致富。(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四、强化政策扶持,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

(十四)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小麦最低收购价等惠农补贴政策。持续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挥各级供销合作社联农助农机制,降低农业生产资料(主要是农药、化肥)采购价格,稳中提升种粮比较收益。按照“政银担保投”五位一体支农模式要求,充分发挥省农信贷款担保平台作用。创新农村金融支持政策,推广金融扶贫卢氏模式、兰考普惠金融模式,开展整村授信,创新信贷产品,增加信贷规模。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实现小麦、玉米二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全覆盖。完善支持农业产业投资政策,吸引和撬动国有资本、金融资本、民营资本和境外资本参与乡村建设运营。依托焦作市政府性投资基金,推进设立服务于农业发展方向的子基金,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农业农村建设领域。落实涉农贷款业务差异化监管制度,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强化对金融机构涉农贷款考核,提高新增存款用于当地贷款比例。(责任单位:财政局、供销社、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金融工作局)

(十五)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巩固提升“四好农村路”创建成果,推行路长制,建立养护长效机制,围绕农村通客车路线,对3.5米以下的农村公路实施拓宽改造,到2025年,新(改)建农村公路22公里。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实施,力争通过3—5年,实现我县平原地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实施县域城乡信息通信网络一体化建设,加快5G、千兆光网“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到2025年,实现乡镇以上区域和重点行政村5G网络全覆盖,城乡“数字鸿沟”进一步弥合。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网络,加强县乡村冷链设施供给,建立覆盖农产品加工、运输、存储、销售等环节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健全乡村物流网络,降低农村物流成本,到2025年,基本建成设施完善、运转高效、多方协同、绿色创新的县域城乡物流体系,行政村快递物流服务通达率达到100%,培育一批乡村物流龙头企业。(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十六)推进农村公共服务提质降费。稳步推行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建立群众可承受、财政可负担、运营可持续的城乡客运票制票价体系。推进农村网络精准降费,进一步加大对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通信资费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高质量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持续推进“对口帮扶”“乡聘村用”等政策,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到2025年,50%的乡镇卫生院建成社区医院,15%乡镇卫生院达到或接近二级综合医院水平。加快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特殊群体基本保障制度,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逐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保障标准及补助水平,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民政局、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街道))

五、健全农民增收体制机制,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十七)强化组织实施。积极开展“五星”支部创建,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基层组织全面加强、全面过硬,因地制宜选准做强特色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全县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要求,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分析研判。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把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完善政策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强化协同配合,加大投入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统计调查,做好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科学选取调查户和记账户,确保客观真实反映农民收入。加强考核评估,把农民收入增速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统计局,各乡镇(街道))

(十八)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一县一省级开发区”为载体,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建设经济强县。实施产业集群提速行动,聚焦主导产业,培育壮大1个以上龙头企业,力争每年实施3个以上重点企业转型升级和承接转移项目,高水平建设产业集群公共服务综合体,到2025年,力争建设成百亿级产业集群。实施现代服务业推进行动,配套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物流仓储等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发展法律、商务、咨询等专业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物流、商贸流通、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产业。(责任单位: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十九)加快脱贫群众增收。接续推进田园增收、养殖富民等产业发展“十大行动”,带动提高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家庭经营性收入。以“雨露计划”提升行动为抓手,提高脱贫劳动力持证比例,通过组织劳务输出、加大公益岗位开发等方式确保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稳中有增。将脱贫攻坚及过渡期内各级财政投入形成的经营性资产确权到乡、村集体,及时移交管理权,盘活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快发展。加大产业资金投入,强化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配套产业,促进乡村产业提质增效。到2025年,全县脱贫人口收入增速持续高于农村居民平均水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持续高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持续高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相当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持续增加。(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二十)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县城扩容提质,提升综合承载和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推动周边农民就地就近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全面取消县城落户限制政策,确保稳定就业生活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享受同等落户政策。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不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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