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博爱县残联,对博爱县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缓缴或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审批。
2 职责
1.1 受理人员职责
2.1.1负责受理缓缴或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审批;
2.1.2负责对被许可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1.3负责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2.1.4负责本审批事项的政策、法律依据的咨询和有关事项的解释。
1.2 审查人员职责
2.2.1负责对该行政许可相对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2.2.2负责对该审批事项进行审核;
2.2.3负责做好行政许可资料的归档工作。
1.3 首席代表职责
2.3.1负责对该申请事项进行复审;
2.3.2负责做出准予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2.3.3负责做出缓缴或减免的决定。
3 项目类别
其他职权
4 法律依据
《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令2012年第148号修正)
5 工作流程
缓缴或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批流程图1
6所需提供的材料
6.1 需填写缓缴或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批表;
6.2 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同级财政和税务部门核定的年度年度财务结算或者决算报表。
注:所有申请单位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7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8 收费标准
不收费
9 存档资料
缓缴或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存档资料见表1
序号 |
存档资料 |
保存期限 |
保存地点 |
1 |
窗口办件登记表 |
短期 |
行政服务中心残联窗口 |
2 |
微机数据文档材料 |
长期 |
县残联 |
3 |
缓缴或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批表 |
长期 |
县残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