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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0-01-16   浏览: 人次

2012年4月1日,我县印发了《博爱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博政办〔2012〕7号),距今已有7年有余,已不能适应目前我县的食品安全监管形势需求。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焦政办〔2017〕118号)有关文件精神,将《博爱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予以修订。

主要内容:

预案分八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事件分级。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及职责”,包括县指挥部、乡镇(街道)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组。

第三部分“监测预警”,主要是规定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中风险监测、预警分级、预警处置等工作事项,明确了预警信息发布的相关要求。

第四部分“信息报送”,主要明确了信息来源、报告主体、报告内容和方式、报告程序时限以及事后评估等信息报送的要求。

第五部分“应急响应”,主要是明确先期处置工作事项,包括医学救援、现场处置、流行病学调查、应急检验检测、事件调查、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对分级响应、级别调整和终止等规则进行了明确。

第六部分“后期工作”,包括善后处置、表彰、责任追究和总体评估。

第七部分“应急保障”,包括队伍、信息、医疗、技术、物资和经费、社会动员以及宣传培训等方面的保障要求。

第八部分“附则”,包括做好预案管理、名词术语、预案解释和预案实施。

 

 

相关文件:博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博爱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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