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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2016年财政总决算编制说明及分析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7-09-18   浏览: 人次

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收入形势和异常突出的支出压力,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县财政工作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组织财政收入,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努力保障重点支出,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74210万元,执行中因国家从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和实施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经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一般公共收入预算相应调整为74820万元,实际完成74821万元,增长7.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1911万元,增长17.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56%,较2015年提升了5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32910万元,下降2.7%,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

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5760万元,实际完成2073万元,为预算的36%,下降79.1%,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疲软影响,预计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较多;

(一)收入分部门情况

国税部门完成13364万元,为年预算16610万元的80.5%,同比增长28.5%,增收2965万元,占总收入比重17.4%;地税部门完成29883万元,为年预算29000万元的103.0%,同比增长11.6%,增收3108万元,占总收入比重38.9%;财政部门完成33647万元,为年预算34970万元的96.2%,同比下降20.5%,减收8674万元,占总收入比重43.8%。

(二)收入分结构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41911万元,为年预算41430万元的101.2%,同比增长17.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6.0%。其中:主体税种完成2235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1.8%,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53.3%;小税种完成1955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2%,占税收收入的比重46.7%。非税收入累计完成32910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44.0%。具体收入项目如下:

1、增值税完成12846万元,为预算数的87.0%,同比增长17.1%;

2、营业税完成5159万元,为预算数的112.0%,同比增长7.5%;

3、企业所得税完成1756万元,为预算数的58.1%,同比下降21.7%;

4、个人所得税完成732万元,为预算数的81.3%,同比增长6.1%;

5、资源税完成256万元,为预算数的85.3%,同比增长19.1%;

6、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860万元,为预算数的97.9%,同比增长16.7%;

7、房产税完成1931万元,为预算数的128.7%,同比增长48.0%;

8、印花税完成617万元,为预算数的77.1%,同比持平;

9、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4507万元,为预算数的109.95,同比增长25.0%;

10、土地增值税完成1041万元,为预算数的80.1%,同比下降4.3%;

11、车船税完成332万元,为预算数的110.7%,同比增长41.3%;

12、耕地占用税完成9849万元,为预算数的179.1%,同比增长23.0%;

13、契税完成1025万元,为预算数的42.2%,同比下降56.5%;

14、专项收入完成2185万元,为预算数的99.5%,同比增长4.3%;

1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3381万元,为预算数的169.1%,同比增长78.0%;

16、罚没收入完成1767万元,为预算数的88.4%,同比下降4.8%;

17、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8981万元,为预算数的77.0%,同比下降25.4%;

18、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3992万元,为预算数的1330.75,同比增长1221.9%;

19、捐赠收入完成71万元,同比下降4.1%;

20、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100万元,为预算数的181.8%;

21、其他收入完成2433万元,为预算数的110.6%,同比增长13.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项目如下:

1、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完成23万元;

2、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完成23万元;

3、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完成644万元,为预算数的169.5%,同比增长73.6%;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314万元,为预算数的7.0%,同比下降96.3%;

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734万元,为预算数的174.8%,同比增长72.7%;

6、污水处理费收入完成335万元,为预算数的139.6%,同比增长35.6%;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132508万元(含提前告知的上级转移支付、上年结转等),执行中使用上级追加的转移支付、新增一般债券等安排支出31546万元,支出预算调整为164054万元,实际完成16248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增长6.3%。预算执行中,县财政通过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强国库资金调度等方式,较好地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需求。具体支出项目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1029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0%,同比增长11.4%;

2、公共安全支出完成851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0%,同比增长21.1%;

3、教育支出完成2710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5.2%,同比增长12.1%;

4、科学技术支出完成110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发100.0%,同比增长0.3%;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144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0%,同比增长17.3%;

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完成2710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9.8%,同比增长3.2%;

7、医疗卫生与计生支出完成2732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限100.0%,同比增长22.6%;

8、节能环保支出完成163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630万元,同比下降47.9%;

9、城乡社区支出完成1482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0%,同比下降8.0%;

10、农林水支出完成2981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发100.0%,同比增长39.3%;

11、交通运输支出完成551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0%,同比增长29.4%;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完成116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0%,同比下降82.2%;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完成69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0%,同比下降78.2%;

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121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限100.0%,同比增长18.3%;

15、住房保障支出完成243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8.7%,同比下降42.2%;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完成71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0%,同比增长36.5%;

17、其它支出完成90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05,同比下降14.8%;

18、债务付息支出完成68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0%;

(二)基金预算支出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6138万元(含上年结余16万元),执行中使用上级追加的转移支付、专项债券收入并扣除短收因素后,支出预算调整为5393万元,实际完成535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4%,下降71.7%。具体项目如下:

基金支出调整预算数为18948万元,实际支出1893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9.9%,同比下降13.4%。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4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0%,同比下降2.0%;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完成261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9.9%,同比下降72.9%;

3、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完成64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0%,同比增长73.6%;

4、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支出完成2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0%,同比下降99.6%;

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完成74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0%,同比增长72.9%;

6、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31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4.0%,同比增长27.5%;

7、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完成2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6.9%,同比增长300.0%;

8、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完成58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0%,同比下降6.2%;

9、交通运输支出完成6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0%;

10、债务付息支出完成30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0%;

三、财政预算收支执行特点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态势平稳

今年以来,经济形势错综复杂,但我县收入运行情况整体保持平稳。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74821万元,为年预算的100.0%;较上年同期69598万元增长7.5个百分点,实现平稳增长。

(二)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7.1%,保持较高增长

税收收入累计完成41911万元,为年预算的101.2%,税收收入占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6.0%,较去年同期提高了5.0个百分点。主体税种累计完成22353万元,同比增长21.8%,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53.3%。小税种累计完成19558万元,同比增长12.2%,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46.7%。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在2016年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契、耕两税累计收入达到10874万元,较上年同期10365万元增长4.9%,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比分别增长42.3%、16.7%、48.0%、25.0%是税收收入增收的主要原因。

(三)非税收入同比下降2.7%

本年非税收入累计完成32910万元, 完成预算的98.6%,较上年下降2.7%,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44.0%。其中,行政性收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较大。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保持增长

2016年,财政部门按照支出进度安排,对应拨资金进行严格梳理,有计划的进行支出安排。加强指标划转和资金拨付,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实施进度。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624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支出额为调整预算数的99.0%,较好支撑了各项重点支出需求。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八项影响核算非盈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的支出合计支出1178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8%。县财政坚持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各项工作的重点,在财政收支压力不断加大,财力异常紧张的情况下,大力压缩其他一般性支出,将有限的财政资金向民生领域倾斜,全县主要民生项目支出达到138290万元,同比增长11.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1%。

四、2016年度取得的主要成效

1、全力组织财政收入。一是加强财政收入考核。出台《博爱县财政收入考核办法》,对各乡镇(街道)和国税、地税等部门财政收入进度指标、财政收入总量进行综合考核,进一步调动组织财政收入的主动性、积极性,各乡镇(街道)全部超额完成收入任务。二是扎实开展税源普查。组建9个税源普查工作组,深入大型商场、专业市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进行细致清查,全县共入户调查6926户,进一步摸清和掌握了税源分布情况。三是深入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建立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信息重点报送机制,重点加强对煤炭物流园、加油站、土地使用税等20项重点税源和税种的征收征管,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专项治理,对疑点数据进行风险应对派单,全年通过社会综合治税平台查补税收6609万元。四是做好全面“营改增”工作。对涉及“营改增”的4个行业纳税人基本信息进行组织移交,开展税收尾欠清理,对国税、地税收入计划重新测算,保障纳税人充分享受到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改革红利。五是加强“四上”企业培育和“个转企”工作。全年新增“四上”企业117家,居全市第1位;“个转企”38家,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调结构、稳增长,为财政收入征收夯实基础。

2、积极服务经济发展。一是积极推广PPP模式应用。成立县PPP管理中心,出台《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的实施意见(试行)》,确定了三批共21个PPP重点推广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二是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积极向上争取高成长服务业、先进制造业、节能减排等行业扶持资金1310万元,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三是完善产业集聚平台。安排资金7437万元,支持产业集聚区道路、绿化等项目建设,企业发展平台进一步完善。四是大力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安排资金1171万元,用于公共仓储物流配送中心、电商运营服务中心和蒋村蔬菜批发市场改造提升等项目建设,全县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五是继续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发放补贴资金1363万元,对购买商品房实行契税补贴和进城购房农民、高学历人才补贴政策,持续刺激房地产市场复苏。六是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贯彻结构性减税政策,共为18户企业办理退税2108万元。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免征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

3、突出保障改善民生。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资金2379万元,落实城乡低保和五保户供养政策。安排资金5421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安排资金734万元,支持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二是坚持发展教育事业。安排资金1840万元,用于义务教育、高中、中职等贫困学生资助和免教科书。安排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3695万元,大力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安排资金3131万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校舍维修改造和中等职业能力建设,提升办学条件和水平。三是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安排资金14258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安排资金1671万元,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40元提高到45元。四是加大财政支农力度。成功入选全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争取补助资金1340万元。安排资金8032万元,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3457万元,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安排资金719万元,大力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五是支持改善人居环境。安排资金21332万元,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大气污染防治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

4、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一是积极推进预算公开。及时公开全县财政预算和141家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公开率达到100%,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严格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继续扩大投资评审范围,评审财政投资项目328个,送审投资额77900万元,审减资金7917万元,平均审减率10.2%,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对209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专项清查,并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计,摸清了行政事业单位“家底”。四是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对岗位和人员管理、账户管理、财政资金收付管理等5个方面进行检查,全面查堵管理漏洞,排除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五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对5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六是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进行清查封存,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83辆,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受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以及结构性减税和“营改增”等政策性因素影响,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难度不断加大。二是税源结构不尽合理,传统产业仍然是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新兴产业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不高。三是产业转型、城镇建设、生态环保、民生事业等资金需求不断增大,收支矛盾进一步显现,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任务更加繁重。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五、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结果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48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5128万元,上年结余1596万元,调入资金43万元,转贷债券收入25619万元,收入项目合计197207万元;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62484万元,上解支出10097万元,调出资金313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677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2万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5649万元,支出项目合计19720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822万元。

(二)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全年基金收入完成207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41万元,上年结余16万元 ,调入资金313万元,债券转贷收入7278万元,收入项目合计10521万元;基金支出5358万元,政府性债券还本支出5078万元,年终结余35万元。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情况:全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完成666万元,上年结余464元,收入项目合计113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786万元,年终结余344万元。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一)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6年上级部门共下达我县一般预算转移支付资金95128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625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990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0595万元。转移支付资金已按照要求使用。

(二)举借债务情况

我县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为907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71800万元、专项债务18900万元。经汇总统计,2016年全县各级政府债务余额为8238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66185万元、专项债务16201万元,各项均不超债务限额。

(三)“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16年,我县继续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严格预算执行,严肃财经纪律,全面实行公务卡结转结算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6年博爱县“三公”经费支出执行数为544.3万元,同比下降52.397%。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因公出国出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510.59万元,同比下降33.76%;公务接待费33.71万元,同比下降90.95%。


附件:2016年财政总决算报表.xls

      2016年决算公开补充表.xls





                                                                       博爱县财政局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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