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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12-14   浏览: 人次

博政办〔2021〕 35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博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第106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12月6日


博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我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政府和社会资源,提高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效率和科学性,最大程度减小停电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5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焦作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博爱县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地方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 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统筹协作、保障民生”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有关部门及事发地政府、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协调发电燃料供给,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避免发生电力供应危机;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制订科学有效的电网恢复预案;开展停电救援和紧急处置演习,提高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理和应急救援综合处置能力。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2)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建立健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各级人民政府对处置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实施统一指挥和协调,确保处置工作规范有序。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电网企业按照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订和完善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电力用户根据重要程度,自备应急电源或采取非电保安措施,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组织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3)统筹协作、保障民生。县人民政府及所辖有关部门(单位)、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共同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理和控制中,把保证主干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防止停电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点部位、重要区域、重要用户和居民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1.5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分级标准见附件1。

2 组织机构

2.1 县应急组织指挥机构

成立博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设立电力恢复、舆情处置、综合保障、社会稳定等工作组,负责相关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组织管理,指挥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

当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由县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紧急应对工作。当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由事发地政府负责指挥、协调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同时将相关信息报送上级指挥部,随时接受上级的处置指示、要求,处置结束后将情况及时报上级指挥部;必要时,可申请由县政府成立工作组,协助事发地政府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县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见附件2。

2.2 乡镇(街道)组织指挥机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相应的组织指挥机构,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

发生跨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由县级层面牵头、涉及的地方政府共同参与,建立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合作机制。

2.3 现场指挥机构

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各级政府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单位和人员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4 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指挥机构,在县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电力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

2.5 专家组

县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地震、水文、应急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电力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

2.6 组织机构的衔接

当发生重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由县指挥部统一指挥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县指挥部可视情况派出工作组,指导下级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3 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

3.1 风险分析

3.1.1 风险源分析

3.1.1.1博爱县位于太行山南麓,焦作市西北部,北与晋城市泽州县毗邻。东与焦作市区、武陟县、修武县接壤,西隔丹河与沁阳市相连,南与温县隔沁河相望。管辖清化镇街道办事处和鸿昌街道办事处、许良镇、月山镇、柏山镇、磨头镇、孝敬镇、金城乡、寨豁乡,总面积43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约30万亩,人口40万人。辖区有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18座、其中110千伏变电站6座,主变容量470兆伏安,35千伏变电站12座,主变容量157.55兆伏安,110千伏输电线路21条,杆塔680基(部分退运线路有拆除),线路亘长153.25千米,35千伏输电线路20条,杆塔645基(含电缆),线路亘长116.2千米,合计杆塔1325基,线路亘长269.45千米。电网结构和运行机理复杂,电力建设、调试、运行、维护任务十分繁重,外力破坏、野蛮施工、非法侵入现象未得到根本消除,导致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的不确定因素长期存在。

3.1.1.2 焦作电网处于国家能源战略布局西电东送走廊位置,输电通道密集,电网运行情况复杂,电网安全控制难度增大,重要发、输、变电设备、自动化系统等容易发生故障,引发大面积停电可能性大。

3.1.1.3 野蛮施工、非法入侵、火灾爆炸、恐怖袭击、自然灾害等外力破坏或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可能造成电网设施损毁,电网工控系统可能遭受网络攻击,从而引发大面积停电。

3.1.1.4 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发电出力大规模减少、运行维护人员误操作或调控运行人员处置不当等引发的大面积停电。

3.1.2 社会影响分析

大面积停电事件对重要基础设施可造成巨大影响,导致交通、通信瘫痪,水、气、油等供应中断,严重影响经济建设、人民生活,甚至对社会安定、国家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3.1.2.1导致政府部门、军队、公安、消防等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要单位或机构电力供应中断,影响正常工作运转,不利于社会安定和国家安全。

3.1.2.2 造成城市交通信号、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大型商场、广场、住宅小区、医院、学校、大型写字楼等高密度人口聚集区电力供应中断,引发群众恐慌,严重影响社会秩序。

3.1.2.3 导致城市交通拥塞甚至瘫痪,客运站、风景游览区电力供应中断,造成大批人员滞留群体事件。

3.1.2.4 导致化工、冶金、煤矿、非煤矿山等高危用户的电力供应中断,引发生产运营事故及次生衍生灾害,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3.1.2.5 停电事件容易成为社会舆论的热点。在公众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若处置不当,可能造成公众恐慌情绪,影响社会稳定。

3.2 监测

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气象、水利、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科技和工业信息化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气象、洪涝、地震、地质等灾害及其他安全危害的监测,及时准确提供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影响的监测和预警信息,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

3.3 预警

3.3.1 预警信息发布

电网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发改委和上级主管单位,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县发改委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县政府批准后按规定渠道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

3.3.2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相关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视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准备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

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和非电保安措施 准备,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的监测和运行维护,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各相关部门启动应急机制,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抢险救援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工作;加强舆情相关监测,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3.3 预警解除

依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4 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电力企业应立即向县发改委和上级主管单位报告。

县发改委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 关信息后,要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及省、市政府对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相关文件中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县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县政府及其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对判断为重大以上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县政府按程序向上级报告。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5.1.1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均由县指挥部指挥应对工作,并视情况向市政府提出支援要求。

当市政府批准成立市工作组或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时,县指挥部在上级工作组的指导、协调、支持下,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5.1.2 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所属乡镇(街道)应对指挥。

当县政府批准成立县政府工作组时,乡镇(街道)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在县政府工作组的指导、协调、支持下,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县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

5.1.3 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事发地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5.2 分级应对

5.2.1 县指挥部应对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或根据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及县政府决策部署,启动县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对工作;

(2)根据需要赴事发现场,或派出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开展应对工作;

(3)研究决定事发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提出的请求事项,重要事项报县政府决策;

(4)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5)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6)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告县政府。

5.2.2 县指挥部派出工作组应对

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根据县政府决策部署,成立县指挥部派出工作组,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传达上级指示、批示精神,督促事发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贯彻落实;

(2)了解事件基本情况、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应对进展及当地需求等,根据地方和电力企业请求,协调有关方面派出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3)对跨县级行政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协调;

(4)赶赴现场指导地方开展事件应对工作;

(5)指导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6)协调指导大面积停电事件宣传报道工作;

(7)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

5.2.3 现场指挥部应对

现场指挥部由事发地政府和县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联合组成。不跨县级行政区的停电事件协调,以事发地政府为主,县指挥部派出工作组协助开展工作;对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停电事件协调,以市指挥部派出工作组为主,涉及县政府协助开展工作。

(1)传达上级指示批示精神,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2)迅速掌握大面积停电事件基本情况、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应对进展及当地需求等,协调有关方面派出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

(3)现场指导开展事件应对工作;

(4)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5)协调指导大面积停电事件宣传报道工作;

(6)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

5.3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和影响。县应急部门根据指示及时发布应急响应信息,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5.3.1 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

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组织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场所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

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5.3.2 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停电后易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金融机构、医院、交通枢纽、通信企业、广播电视单位、公用事业单位、轨道交通企业、煤矿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冶炼企业、旅游景区等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或采取非电 保安措施,及时启动相应停电事件应急响应,避免造成更大影响 和损失。

各类人员聚集场所停电后要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秩序地疏散,确保人身安全。消防、属地驻军等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及时处置各类火灾、爆炸事件,解救被困人员。

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重要电力用户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恢复用电。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及时扑灭各类火灾,解救被困人员,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5.3.3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用水需求;采用多种方式,保障燃气供应和采暖期内居民生活用热;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准备抢救、治疗病人的应急队伍、车辆、药品和物资,保证病人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5.3.4 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车站、旅游景区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确保人身安全,防范治安事件。

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优先保障应急救援车辆通行。积极组织力量,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5.3.5 加强信息发布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保安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5.3.6 组织事态评估

应急指挥机构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5.4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终止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用户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毕。

6 后期处置

6.1 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政府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一般包括事件发生原因和经过、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事件处置过程、经验教训以及改进建议等。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

6.2 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进行事件调查。事发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涉及人为破坏电力设施造成大面积停电的事故,由公安、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等单位联合展开调查,及时、依法打击破坏电力系统的暴恐分子或其他违法犯罪嫌疑人员。

6.3 善后处置

事发地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6.4 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县政府或授权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事发地政府应当根据规划做好本行政区域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7 保障措施

7.1 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事发地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通信、交通、供水、供气、供热等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属地驻军、武警、消防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7.2 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鼓励支持社会化物资储备,保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

7.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通信主管部门、通信运营商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满足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运输畅通;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要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7.4 技术保障

电力企业要提高防范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能力,加强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研发和应用,制定实施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不断完善电力安全运行体系。县气象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

7.5 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电网规划布局,保障“黑启动”电源,适度提高重要输电通道抗灾设防标准。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

对政府机关、医疗机构、交通运输企业、通信企业、广播电视单位、供水企业、供气企业、供热企业、加油(加气)站点、排水泵站、污水处理厂、工矿商贸、旅游景区等重要电力用户,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制定突发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落实非电保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情况向有关部门请求支援。行业监管部门要督促重要用户合理配置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完善非电保安等各种保障措施,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相关设施设备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7.6 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等县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结合职责制定相关配套预案,贯彻落实本预案相关职责和要求。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或修订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县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本预案。

8.2 预案培训和演练

本预案印发实施后,县指挥部负责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博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区域性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30% 以上,对博爱县电网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

2.造成焦作电网大面积停电(涉及博爱县电网的),减供负荷达到30%以上的。

二、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l.造成区域性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10%以上30%以下,对博爱县电网造成严重影响的;

2.造成焦作电网大面积停电(涉及博爱县电网的),减供负荷达到13%以上30% 以下的;

3.造成博爱县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60%以上,或70% 以上供电用户数停电的。

三、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区域性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7%以上10%以下,对博爱县电网造成较重影响的;

2.造成焦作电网大面积停电(涉及博爱县电网的),减供负荷10% 以上13% 以下的;

3.造成博爱县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 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 以下供电用户数停电的;

4.造成产业集聚区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数停电的。

四、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区域性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4%以上7% 以下,对博爱县电网造成一般影响的;

2.造成焦作电网大面积停电(涉及博爱县电网的),减供负荷5%以上10% 以下的;

3.造成博爱县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20% 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 50%以下供电用户数停电的;

4.造成产业集聚区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数停电的。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

不含本数。

注:分级标准中的条件引用于《河南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豫政办〔2016 〕209号)


 

附件2

 

博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单位和工作组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单位

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主要由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武装部、发改委、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科技工信局、教育体育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气象局、卫生健康委、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供电公司、各发电企业等组成。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视情增加相关政府部门以及相关电力企业。

二、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职责

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相应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电力恢复组:由县发改委牵头,县科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供电公司、发电企业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相关单位。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负责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负责电力应急抢修相关协调工作。

(二)舆情处置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发改委、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供电公司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三)综合保障组:由县发改委牵头,县科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供电公司等参加。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卫生防疫和医疗机构、通信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道路等基本交通运行;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四)社会稳定组:由县公安局牵头,科技工信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县人民武装部、武警中队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发改委:履行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职责;负责组织、召集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办公室成员会议;迅速掌握大面积停电情况, 向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组织研判事件态势,按程序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指定的新闻部门提供事故发布信息;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工作;组织电力企业开展电力抢修恢复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运输协调,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县级储备的建议。

(二)县委宣传部:根据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安排,组织媒体播发相关新闻;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或其他需要组织现场新闻发布会;加强对新闻单位、媒体宣传报道的指导和管理; 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对外发布信息。

(三)县科技工信局:监测分析并协调解决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工业企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四)县公安局:负责协助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做好事故灾难的救援工作,重点做好社会治安管控、交通管控及消防工作,保障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

(五)县民政局:负责事故灾难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救助。

(六)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和预报,为恢复重建提供用地支持。

(七)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八)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维持和恢复城市供水、排水等公用设施运行,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九)县城管局:负责协调维持和恢复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设施运行,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十)县教育体育局:重点指导学校等教育机构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和停电应急预案。

(十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客货运输车辆,保障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和抢险救灾人员运输,保障应急救援人员、抢险救灾物资公路运输畅通。

(十二)县水利局:组织、协调防汛抢险,负责水情、汛情、旱情的监测,提供相关信息。

(十三)县商务局:负责建立健全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和调控。

(十四)县应急管理局:对地震震情进行监测和预测,提供震情活动趋势分析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十五)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等信息,做好气象服务工作。

(十六)县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重点指导医疗机构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和停电应急预案。

(十七)县林业发展中心:负责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协调组织扑救工作,提供森林火灾火情信息。

(十八)县人民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协助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做好事故灾难的救援工作,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十九)供电公司: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国网焦作市电力公司的领导下,具体开展在电网大面积停电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二十)各发电企业(华润电力焦作有限公司、中电投博爱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青天河水电站):组织、协调本公司大面积停电时的应急工作。

(二十一)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做好职责范围内应急工作,完成县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督促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制定相关配套预案,贯彻落实本预案相关职责和要求;督促各乡镇政府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负责预案宣传、培训、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预案;完成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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