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爱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关于《博爱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的
政策解读
相关阅读:关于《博爱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一、《通告》出台背景及目的
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推进,我县野生动物种群数量逐步恢复,但非法猎捕、伤害野生动物等行为仍时有发生,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平衡造成威胁。为进一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上位法规定,结合我县野生动物分布全域性、保护需求紧迫性等实际,制定本《通告》,通过明确禁猎区域、长期禁猎措施,从源头遏制非法猎捕行为,为野生动物营造安全生存环境。
二、《通告》核心内容解读
(一)关于禁猎区:科学分区、重点保护
《通告》本次禁猎区划定未采取全县全域覆盖模式,坚持科学精准、分区管控原则,综合考虑我县城乡功能布局、野生动物栖息分布、人口活动强度及基层管护实际,将县城部分区域排除在禁猎区范围之外,其余区域全部划定为禁猎区。避免管控资源无效分散,实现保护力量精准投放,兼顾城市日常治理与县域生态保护,符合我县差异化资源禀赋和基层治理实际。
(二)关于禁猎期:设定“五年长期”,保障种群恢复
《通告》明确禁猎期为五年,而非短期临时管控。该期限结合陆生野生动物(尤其是中小型兽类、鸟类)的繁殖周期、种群增长规律设定,通过长期稳定的禁猎环境,确保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得到有效恢复,生态功能逐步完善。
(三)关于禁猎物种:划定“三类”,覆盖全面保护
禁猎物种涵盖三大类名录物种,具体包括:
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物种;
2.《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3.《河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物种。
此规定明确“凡需保护的,均纳入禁猎范围”,避免因物种“名气小、数量多”而被忽视。
(四)关于禁猎工具与方法:列明“禁止清单”,杜绝非法手段
《通告》通过“清单式”明确禁止的工具和方法,均为对野生动物危害极大、破坏生态的手段:
禁猎工具:体育运动枪支、猎枪、气枪、地枪、自制土枪、毒药、爆炸物、排铳、铁铗、弓箭(弩)、弹弓、拍笼、粘网、犬捕、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猎套、猎夹等工具和装置。此类工具易导致野生动物非选择性死亡(如猎夹可能误伤保护动物、毒药可能造成种群中毒);
禁猎方法:阎王窑、绝后窑、机动车追赶、播放音乐、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及火攻、烟熏、投药、掏窝、捣毁巢穴、拣蛋、挖洞、陷井、网捕、无人机新型捕猎工具等,此类方法直接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繁殖链,对种群延续构成致命威胁。
(五)关于法律责任:强调“从严管控”,明确惩戒边界
1.许可管控:禁猎期间,除“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病防控、保障航空安全”特殊情形外,所有猎捕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申请一律不予审批,无任何“例外通道”;
2.责任追究:对违反《通告》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分两类处理:一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二是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如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直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体现“零容忍”态度。
三、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博爱县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郭艳兵
联系电话:0391-8660176
解读机构:博爱县公安局
解读人:刘小磊
联系电话:18339130727
2026年6月26日
豫公网安备 41082202410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