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博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作者:博爱县政府管理员   来源:博爱县司法局    时间:2022-07-05   浏览: 人次

相关阅读:关于《博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的解读

 

博政〔2022〕 10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焦作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焦法政办〔2022〕9号)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县政府对2022年4月13日前以县政府(含政府办)名义发布的125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2022年6月13日县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保留72件、修订6件、废止23件,宣布失效24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凡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72件).docx

      2.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6件).docx

      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3件).docx

      4.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4件).docx

 

 

2022年6月26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